…… 可能很多人感觉到结尾有些仓促,不过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情,主角都这么厉害了,你还让我去哪儿给他找对手?既然找不到对手,那就准备大团圆抱得美人归吧。 只是临走之前,十四做了一个决定,要让主角成为一个传奇。 之前,主角只是一个高手,但是距离传奇,还有一段距离。 但是在拥有了帝王套装之后,李煜的电光火石,已经毫无意外的成为了一个传奇,一个无法复制的传奇…… 正犹如一个书友所说的那样,仇也报了,谁与争锋也已经登顶,感情问题也解决了,接下来还要干嘛? 在安排一个新敌人将未来星城再夺走一次? 十四不喜欢那样虐主,失忆丢了未来星城一次已经是极限了,我可不想让我笔下的主角那么蛋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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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清清生得肤白貌美,细腰腿长,一觉醒来,却穿进了一本狗血年代文里,就她那细胳膊细腿的在穷苦乡下活不过三天。穿粗布,吃野菜,一年到头连点儿荤腥都尝不到,大小姐哪儿吃过这样的苦。生来就是摆烂命的梁清清,决定找条粗大腿抱着。那个从城里来的男人就很不错,身强体壮,宽肩窄腰,长得还好看,只是为什么没人告诉她,他怎么这么野,常按着她狠狠亲到哭。乖乖,再坚持一下~天快亮了,天快亮了啊!!!呜呜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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