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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继续学习,再加上这几年一心扑在了家庭,以前的知识大多都忘了干净。
在思楠不知道从哪里拿来的英文书,屁颠屁颠地来问我上面的意思时,我只能羞愧地摇摇头。
“好吧。”
看着思楠有点失望的表情。
我放下剪枝的剪刀,洗干净手,牵着思楠,想要把书放回原位。
江宴的书房,总是他在的时候,我才进。
这书有些年头了。
我翻了翻它,我新奇的发现里面还有童话的插图。
“宝贝,你从哪找到的呀?”
推开书房门,思楠带我走到江宴书桌后,给我指了指地毯上的盒子。
盒子有些年头了,上面落了灰,还能看到刚刚思楠打开盒子,落下的小手印。
“妈妈看看你的手。”
我皱着眉头,回头看见思楠伸出两只小灰手,嘿嘿地憨笑。
我洋装愤怒,捏了捏他的小脸。
抱起思楠,让他乖乖坐在江宴的板凳上。
我对这个盒子一点印象都没有。
平时这个盒子应该是放在了满壁书架的最底层,需要趴在地毯上才能看到。
不知道思楠是怎么找到的。
我摇摇头,我不喜欢出门,平时也就侍弄个花草,和张姨学着做菜。
思楠也喜欢和我呆在家,挺无聊的,没事儿就自己在屋子里左翻翻,右翻翻。
我拿湿巾,把盒子擦干净。
打开后,发现里面都是有些破旧的书。
意外的是,我在里面发现了很久以前江宴总是放在床头的本子。
那个时候,苏玥还在德国,我还因为江宴用德文写而暗暗吃醋呢。
我讪讪地笑把它拿起,随便翻了翻,却发现里面夹着一个信封。
估计是时间久了,信封都有些泛黄,启封处有点残缺。
我抚平信封的折痕,把那个它重新放置好。
无意间瞥见信封上的落款。
这陌生却又熟悉的名字——江哲。
于梅还在的时候,我曾在她的床头柜里见过她和江哲的照片。
他穿着牛仔外套,宽松的阔腿裤,脚上是一双白鞋。
于梅一身紫色碎花裙,挎着他的胳膊。
两人在开心地大笑。
我其实挺喜欢和妈妈晚上一起去吃饭的。
我坐在后座,面前是妈妈被风吹起的秀发。
在回程的路上,她老是给我讲一些她和江哲的故事。
相遇,相知,相恋。
她不知江哲的背景。
我以前问过她为什么不问呢,她说没必要知道,她爱的是他那个人,爱的是那段往事。
到了家,故事就断了。
那是妈妈藏在心里的一角,在黑暗中,才能道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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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三入v,倒v从25章开始,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老爹死后,继母爬他床不成,反过来污蔑他,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只给他两块破地。有朝一日,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但前提是,先填饱肚子。他从地里回来,饿了一天肚子,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他出门找吃的,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说请他吃饭,将他灌醉,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夜半有人爬床!闵希出生世家大族。家族为了勾攀权贵,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一夜过后,家族涌来捉奸。掀开被子一看,床上的人并非权贵,而是个穷书生。穷书生只说娶不起。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指着鼻子骂。伤心之下,他跳湖里,大家都在互相指责。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三日后,我来迎娶你。他含着泪,努力点头。家族的人都嘲讽他。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夫君宠他事事顺他,生活幸福又舒心。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阮或是当朝皇太子,他重生而来的,上一辈子没能称帝,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他发动政变,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将他捉拿下牢。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受有一点点圣母心,不是很多,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得罪他也会报复的。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他站在顶峰,后面没有家族,就他一个人。他像规尺一样,很适合做高官。推一下预收,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自小没了爹娘,被一个老妇人养大,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大家都叫他狗蛋儿,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他家境贫寒,穷困潦倒,只有一间破草屋。人又瘦又黑,长相普通,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找不到如意郎君。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浑身是伤鲜血淋漓,夜里大冷,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身子都被摸了去。男人伤了脸,大家都说他们两丑,刚好一对。他也觉得,但他害羞,不敢说。一开始他鼓起勇气,□□男人,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他自己先红了脸,惊慌失措。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竟是个俊朗的男子。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更不可能看上他。他也觉得,再也不敢靠近男人。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却被越压越紧,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低声道还躲不躲?片缕未着,无处遁形。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男人对他很好,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使后来位高权重,也没有负他,将他宠上天。攻一开始失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不叫狗蛋儿了。攻可能科举,考到京城,哦嗐,我是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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