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朕主沉浮更新时间:2026-01-28 08:14:41
阅文集团《全职高手》同人,原著作者:蝴蝶蓝.说起方灼华的英勇事迹,真是三天三夜也说不完。出生第一年,她把她爸送进经神科室。第四年,她在幼儿园登基了。第五年,她换园当上了黑老大,并强娶周泽楷,然后把他吓哭。她就这样迫害这身边的人长大。你以为这样就完了吗?绝不!她加入了职业圈,开始了巡回式的迫害。第一年,她加入了微草,“你们知道这是谁吗?这是我爸比”,少女深夜醉酒、痛哭流涕真切实意挽队长手臂、爸比巡游上热搜。第二年,她加入了蓝雨,耳濡目染垃圾话,从今往后,黄少天的天亮了,蓝雨众的天黄了。第三年,她加入了百花,遗憾发现百花人不会说白话,但贼不走空,她不白来,拿了个冠军后,作为最大功臣在庆功宴上亲自点单吃菌子,然后把大家吃进橘子。第四年,她加入了轮回,在记者讨论感情经历时,回忆起了部分感情小说定义,并且活学活用,发表了“周泽楷幼稚园时曾被很多男男女女强迫性牵手,他不洁”的震撼言论。第五年,因为完全没看世界线故而修改世界线被宿主制裁,但没关系,苦学一年世界守则,她胡汉三又回来了!第六年,她被表哥叶修薅进了兴欣当奶妈,自觉肩负叶修“打完这一单我就回家”的家族重任,把叶修打了一顿带他回家。她就这样兴风作浪、无恶不作,结果发现爸比巡游的爸比向她告白了,好友黄少天也不和她好了想要和她黄了,退役队长张佳乐也不闲了掺上一脚了,给小弟周泽楷急得都会说话了。就这样少长闲急,群贤毕至。而叶修还好意思在那笑笑笑,“你小时候不挺有经验,都收了吧,让他们给王杰希执妾礼。”在荣耀职业圈里,方灼华是个很神奇的存在。奇就奇在她只在每个队里呆满一年就走,完全不顾身后洪水滔天,神就神在她到哪个队哪个队就是冠军,众人对她又爱又恨。于是她有了“行走的冠军”的美誉。但同时,她又是一个话题度很高的人。不单单是因为她长得好看、技术还好,更因为荣耀圈每个战队经久不绝的笑话都离不开她的参与。众人怀疑她根本就不是来打比赛的,是来找乐子的。就单单是从战斗法师到牧师再到战斗法师又到牧师的职业横跨就很离谱,她是圈里唯一拥有如此离奇两个账号卡的人。【阅前观】1.万人迷预警,可能不止文案上人。2.战斗场景可能刻画的不够细致,比如说不会具体什么技能都写出来,也许会有些笼统?但我在努力看技能了????3.有错可提,但禁止写作指导。 [全职高手]巡回式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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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其正中雄心。 这时候方灼华应该若无其事地哈哈一笑,拍拍他胸,“前辈你怎么练的?简直胸肌了得啊前辈。” ——“都把我弹飞了哈哈哈哈。” 亦或者当即伸回罪恶的手,受伤地捂住自己的脸,泫然若泣,率先发起谴责,“前辈,你怎么扇我一巴掌?” ——“把我扇脸红了,你赔我医药费!” 在1或者2中,方灼华选择了对自己最体面的打法,她选择了or。 与其用笑闹解决问题,不如把问题抛给对面解决。 于是在众人的瞩目之下,她缓缓放下了抵在他胸前的手,超级不经意地展示出自己泛红的侧脸,在冷白的肤色中显得有些异样透红。 她轻轻捂着脸,她目光平静,似乎又带着一点异样的释然之意,在韩文清面色凝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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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三入v,倒v从25章开始,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老爹死后,继母爬他床不成,反过来污蔑他,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只给他两块破地。有朝一日,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但前提是,先填饱肚子。他从地里回来,饿了一天肚子,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他出门找吃的,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说请他吃饭,将他灌醉,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夜半有人爬床!闵希出生世家大族。家族为了勾攀权贵,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一夜过后,家族涌来捉奸。掀开被子一看,床上的人并非权贵,而是个穷书生。穷书生只说娶不起。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指着鼻子骂。伤心之下,他跳湖里,大家都在互相指责。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三日后,我来迎娶你。他含着泪,努力点头。家族的人都嘲讽他。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夫君宠他事事顺他,生活幸福又舒心。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阮或是当朝皇太子,他重生而来的,上一辈子没能称帝,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他发动政变,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将他捉拿下牢。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受有一点点圣母心,不是很多,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得罪他也会报复的。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他站在顶峰,后面没有家族,就他一个人。他像规尺一样,很适合做高官。推一下预收,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自小没了爹娘,被一个老妇人养大,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大家都叫他狗蛋儿,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他家境贫寒,穷困潦倒,只有一间破草屋。人又瘦又黑,长相普通,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找不到如意郎君。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浑身是伤鲜血淋漓,夜里大冷,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身子都被摸了去。男人伤了脸,大家都说他们两丑,刚好一对。他也觉得,但他害羞,不敢说。一开始他鼓起勇气,□□男人,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他自己先红了脸,惊慌失措。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竟是个俊朗的男子。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更不可能看上他。他也觉得,再也不敢靠近男人。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却被越压越紧,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低声道还躲不躲?片缕未着,无处遁形。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男人对他很好,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使后来位高权重,也没有负他,将他宠上天。攻一开始失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不叫狗蛋儿了。攻可能科举,考到京城,哦嗐,我是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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