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三花大小姐更新时间:2026-03-25 04:54:46
王国的太阳坠落了,失去记忆的西里斯在一片陌生的森林里醒来。在树林里摸索了几天以后,他在距离河岸很近的一颗空心树里安了家。光靠采野果和捕猎生活可不行,西里斯决定要试着自己种点东西。他在河岸边开垦了一块地,采集到什么就种什么,一段时间过后地里长满了小嫩苗。西里斯边种田边采集,偶尔还能捡到遇难商队的遗产,空心树洞也逐渐被修补得温馨舒适。某天打猎归来,树洞外面站了个金发精灵。精灵语气哽咽:“西里斯大人,我终于追寻到了您。”西里斯挠了挠头,决定请他吃晚饭。水煮野苹果汤、烤蘑菇串、炖兔子腿……精灵的泪水掉进汤碗里:“西里斯大人,您怎么过得这么惨……”西里斯恶狠狠地咬了一口兔子腿:“一口都不许剩全喝光!”谁知道精灵吃完了饭却赖着不走了,西里斯只好往他手里塞锄头,想吃饭就得帮忙种田。精灵看着他种的嫩苗说:“西里斯大人,您怎么在地里面种狗尾巴草。”西里斯耳尖通红:“我又没种过地!你是精灵你负责!”精灵湛蓝的眼睛掠过通红的耳尖,垂下的眼眸弯起来:“遵命,西里斯大人。”*巫妖受×精灵攻 西里斯的河岸农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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骷髅, 这可不太妙。 更加不妙的是,我还有两个很想将我发展成稻草人的邻居。 更准确来说是那个人类,他认为我的梦想是成为一个看守麦田的稻草人……等一下! 他竟然还偷看了我的日记! 哦我好像已经死了, 看就看吧。 作一个刚刚凝聚, 轻得被风一吹就会消散的亡魂,邻居们并没有发现我,我也不能和他们沟通。 唉。 观察成为了我作为亡魂最大的乐趣。 当然, 我很有道德素质,从不进屋偷窥。 很快我就发现了一些很有趣的事。 那个精灵, 在暗恋着那个人类。 我能看出来精灵对人类的眼神总是充满着眷恋,又有些黯然神伤,虽然我只能听见他们零星的对话,但是凭借我的敏锐...
野路子出身的游戏主播Tequilalala在韩服反复登顶后,LPL一度辉煌又一度没落的豪门TKK向她抛来了橄榄枝,准备在她这颗歪脖子树上吊一吊。两个月试训结束后,TKK官宣了春季赛阵容,打野位空降女主播,粉丝当晚冲烂了官博,刷了几千条TKK药丸的评论。春季赛第一场,作为新人的Tequila首秀就拿了MVP。主持人在赛后采访中提问作为一个刚入行就加入顶尖战队登上lpl舞台的选手,你对自己今后的职业生涯有什么样的展望呢?穿着黑色队服的女孩想了想,朴实无华地回答我觉得来都来了,就拿个世界冠军再走吧。游扬在加入TKK之前,时渝已经是LPL身价顶尖的冠军ad。她看过几场他的比赛,镜头里的男人专注冷静不苟言笑,连赛后采访都无比官方。她原本还以为这会是位只可远观不可亵玩的高岭之花,直到她成为了他的队友。然后就听高岭之花每天无所不用其极地来抱她的大腿打野来下路帮抓一波吧,对面不做人了。游扬,先锋放下路吧,养养我。游扬,我可以吃你的红吗?对此,游扬每天的日常只能是来了来了来了给你给你给你你吃你吃你吃节奏一流每天都在想方设法让对面打工的强盗打野TKK_Tequila×不管前期怎么苟后期都能c的世界第一粗大腿下路TKK_FOUR排雷女主虽然牛逼,但也有输比赛的时候,为了搞事业和男主分手过...
周三入v,倒v从25章开始,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老爹死后,继母爬他床不成,反过来污蔑他,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只给他两块破地。有朝一日,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但前提是,先填饱肚子。他从地里回来,饿了一天肚子,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他出门找吃的,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说请他吃饭,将他灌醉,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夜半有人爬床!闵希出生世家大族。家族为了勾攀权贵,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一夜过后,家族涌来捉奸。掀开被子一看,床上的人并非权贵,而是个穷书生。穷书生只说娶不起。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指着鼻子骂。伤心之下,他跳湖里,大家都在互相指责。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三日后,我来迎娶你。他含着泪,努力点头。家族的人都嘲讽他。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夫君宠他事事顺他,生活幸福又舒心。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阮或是当朝皇太子,他重生而来的,上一辈子没能称帝,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他发动政变,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将他捉拿下牢。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受有一点点圣母心,不是很多,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得罪他也会报复的。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他站在顶峰,后面没有家族,就他一个人。他像规尺一样,很适合做高官。推一下预收,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自小没了爹娘,被一个老妇人养大,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大家都叫他狗蛋儿,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他家境贫寒,穷困潦倒,只有一间破草屋。人又瘦又黑,长相普通,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找不到如意郎君。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浑身是伤鲜血淋漓,夜里大冷,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身子都被摸了去。男人伤了脸,大家都说他们两丑,刚好一对。他也觉得,但他害羞,不敢说。一开始他鼓起勇气,□□男人,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他自己先红了脸,惊慌失措。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竟是个俊朗的男子。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更不可能看上他。他也觉得,再也不敢靠近男人。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却被越压越紧,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低声道还躲不躲?片缕未着,无处遁形。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男人对他很好,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使后来位高权重,也没有负他,将他宠上天。攻一开始失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不叫狗蛋儿了。攻可能科举,考到京城,哦嗐,我是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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