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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穿之我为德妃(完结)

作者:吃包子不吐包子皮更新时间:2026-02-23 12:23:36

本文原名《清穿之我给康熙当家教》!!!苦逼小编辑季欢若一觉醒来穿成了顺治废后宫里的小宫女。先是喜提气死顺治的成就,而后在苏麻喇姑的赏识下转战慈宁宫,成为未来的康熙爷的启蒙老师兼贴身保姆。玄烨得病她照顾,玄烨看书她点蜡烛,玄烨受欺她保护,玄烨失怙她陪着哭。养娃打工两手抓,半躺卷王舍我其谁。然而就在她勤恳工作,幻想二十五岁结束宫女生活回家养老时,她视作半个儿子养大的玄烨却在自己大婚的当天把她的房间布置成了新房。那个曾在窝她怀里哭过笑过痛苦过快乐过的小孩子,不知道什么时候长得比她还要高。他站在影绰的烛光里,扬着漂亮的脸温柔地向满脸惊惶的欢若笑着:“姐姐,喜欢吗。”玄烨一直以为,放出去的鸟儿总有一天会飞回来。却不想眼见她乘风而起,自己却只能伸手接住她扶摇而上时掉落的一片羽毛。那么姐姐,若我打出一个北冥那样大的金丝笼,能不能困住你扇动的翅膀呢?一些沙雕:欢若:我当了帝师!我真牛逼!玄烨:姐姐,这作业是单给我一个人布置的,还是哥哥弟弟们都有?温柔坚定吐槽系大姐姐x有点长歪偶尔疯批康师傅--------------------------------------------------本文目前是按榜单更新。以我目前的速度,一周大概五更。私设很多!!————————————————————————————————————————————————————————避雷+预警!!!高亮!!!1、前期男主的年纪比较小,对女主的“占有欲”是分离焦虑和心理依赖,如果接受不了请立刻点叉!好聚好散!2、会有妃子,会有别的孩子.3、会出宫,会回宫,也会再次出宫。最后希望大家看得开心,喜欢养肥再看的话,就先点个收藏吧!绝不会坑! 清穿之我不为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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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穿之我为德妃(完结)》20耍弄

崽一样挡着她毫无形象的模样,厉声喝道:“你们找死吗?” 季忆欢的脸色也瞬间冷了下去,他一挥手,立刻冲出来一队人把还没反应过来的刘家人反剪着手按倒在地。 欢若碰了碰木兰的胳膊:“到屋里给我拿顶帷帽吧。” 见刘家人都被按在地上直不起身,木兰点点头,小跑着进屋去拿帷帽。 趁着这档口,欢若对着身旁的暗卫招招手,他俯首过来,听了句吩咐,便出去了。 欢若对按着刘老太的那个小侍卫使了个眼色,他立刻松开手。 刘老太见没人按着她了,赶忙向前膝行两步,也不敢抬头,只把头埋得低低的,一边哭一边求饶。 欢若就着季忆欢递过来的帕子擦干净手,漫不经心地开口:“吵死了。” 小侍卫立刻吼她:“收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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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三入v,倒v从25章开始,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老爹死后,继母爬他床不成,反过来污蔑他,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只给他两块破地。有朝一日,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但前提是,先填饱肚子。他从地里回来,饿了一天肚子,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他出门找吃的,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说请他吃饭,将他灌醉,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夜半有人爬床!闵希出生世家大族。家族为了勾攀权贵,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一夜过后,家族涌来捉奸。掀开被子一看,床上的人并非权贵,而是个穷书生。穷书生只说娶不起。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指着鼻子骂。伤心之下,他跳湖里,大家都在互相指责。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三日后,我来迎娶你。他含着泪,努力点头。家族的人都嘲讽他。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夫君宠他事事顺他,生活幸福又舒心。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阮或是当朝皇太子,他重生而来的,上一辈子没能称帝,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他发动政变,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将他捉拿下牢。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受有一点点圣母心,不是很多,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得罪他也会报复的。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他站在顶峰,后面没有家族,就他一个人。他像规尺一样,很适合做高官。推一下预收,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自小没了爹娘,被一个老妇人养大,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大家都叫他狗蛋儿,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他家境贫寒,穷困潦倒,只有一间破草屋。人又瘦又黑,长相普通,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找不到如意郎君。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浑身是伤鲜血淋漓,夜里大冷,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身子都被摸了去。男人伤了脸,大家都说他们两丑,刚好一对。他也觉得,但他害羞,不敢说。一开始他鼓起勇气,□□男人,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他自己先红了脸,惊慌失措。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竟是个俊朗的男子。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更不可能看上他。他也觉得,再也不敢靠近男人。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却被越压越紧,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低声道还躲不躲?片缕未着,无处遁形。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男人对他很好,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使后来位高权重,也没有负他,将他宠上天。攻一开始失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不叫狗蛋儿了。攻可能科举,考到京城,哦嗐,我是皇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