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张不丧更新时间:2026-02-09 22:16:48
我曾是一名叱咤四方的恶魔猎人。刺杀玛奇玛失败后,我穿到了另一个世界。这里没有恶魔,也没有对魔机关,更没有超能力。每个人都活得阳光开朗积极向上。网球、篮球、滑板、跑步……所有人都在国中时代就拥有闪闪发光问鼎全国的梦想。我害怕极了。我觉得这个世界不正常。现在的我是青春学园一名厌世的国一生。某天尝试从学园天台一跃而下时,我被一位长相俊秀和蔼可亲的眯眯眼学长叫住了。他人好得不可思议,愿意牺牲午休时间为我读书。每天中午,我与他在天台相对而坐,听他以温和嗓音将关于宇宙与邂逅的故事娓娓道来。更重要的是,身为网球部的正选,他似乎同样对体育胜负缺乏执着。我认为他是这个世界难得的正常人。何况又对我这么好,他铁暗恋我。于是,在某个风清日朗的午后,我拉住他的手,凑过去在他脸上亲了一口。前辈露出微微惊诧的神色。那双我最最喜欢的冰蓝色眼眸一下睁开了,晶莹剔透、盛着我的身影,凛冽又温柔。关于本文:1.整体平淡轻松温馨向,1v1,he2.带好耶玩,没看过不影响整体阅读3.复健,不长,写爽就完结 我与不二前辈与肝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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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故事的最开始,老爹是这么对我说的—— 前段时间, 肝脏时常把要回去的话挂在嘴边。 无论是我啃鸡腿的时候: 【1号, 嘎嘎嘎, 我要走了!!】 我上课的时候: 【终于到我回去的时候了……】 我小便的时候: 【呃啊啊上帝啊!我要走!让我回去吧!】 “肝脏, 不要在我小便的时候随便说话。”我严肃地叼着牙刷坐在马桶上, “每个人都应该拥有安静尿尿的权力。” 【这话你和膀胱恶魔说去吧!】 随着日子不断推移, 肝脏变得越来越喜欢说话。它认为自己需要更多恐惧来增强力量。我说很遗憾,我根本不会恐惧。它说没关系, 因为恐惧是可以凭空制造出来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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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柔弱古典美人VS狠辣铁腕权臣侯府嫡女沈沅生得芙蓉面,凝脂肌,是扬州府的第一美人。她与康平伯陆谌定下婚约后,便做了个梦。梦中她被夫君冷落,只因陆谌娶她的缘由是她同她庶妹容貌肖似,待失踪的庶妹归来后,沈沅很快便凄惨离世。而陆谌的五叔权倾朝野,铁腕狠辣的当朝首辅,兼镇国公陆之昀。每月却会独自来她坟前,静默陪伴。彼时沈沅已故多年。却没成想,陆之昀一直未娶,最后亲登侯府,娶了她的灵牌。重生后,沈沅不愿重蹈覆辙,便将目标瞄准了这位冷肃权臣。韶园宴上,年过而立的男人成熟英俊,身着绯袍公服,佩革带梁冠,气度镇重威严。待他即从她身旁而过时,沈沅故意将手中软帕落地,想借此靠近试探。陆之昀不近女色,平生最厌恶脂粉味,众人都在静看沈沅的笑话。谁料,一贯冷心冷面的首辅竟帮沈沅拾起了帕子。男人神情淡漠,只低声道拿好。无人知晓,他惦念了这个美人整整两世。大腿随便给她抱他亲自为美丽又脆弱的蝴蝶编织了安全的网,静等着她落入他的圈套。小剧场1某日陆谌被街边牌坊砸了头,故而他忆起前世往事。沈沅死后,陆谌心肝如被摧折,方知真正所爱到底是谁。故而陆谌登临侯府,觉她退婚后难以出嫁,他放下面子再来求娶,性情柔顺的沈沅定会应下。这时,侯府外又停了数量装着聘礼的车马,气度凛然的首辅大人也迈进了朱红大门。陆谌此时还不知晓,他即将就要唤前世之妻一声婶母。小剧场2国公府的下人皆知,夫人沈沅最畏雷雨。每逢下雨,会犯心疾,而最是沉稳淡定的首辅大人便会紧张。见一变了天,就往府里奔。一贯仪容峻整的权臣,官服被雨浸湿都不顾,赶忙将柔弱捧心的妻子搂护在怀。陆之昀与美人额抵着额,低声安抚她情绪不哭了沅儿,我回来了。亦知,只有他,才是能救她的那味药。(1)前世今生都是1V1SC,今世女主先婚后爱,男主暗恋成真破镜重圆。(2)男主出场32,女主19,年龄差13岁,甜宠文,苏文。(3)男主开场即满级大佬,偏执疯批不是好人,但是个宠妻狂魔。(4)渣男二焚化炉级别追妻火葬场,直接扬了。PS第一章作话附排雷...
周三入v,倒v从25章开始,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老爹死后,继母爬他床不成,反过来污蔑他,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只给他两块破地。有朝一日,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但前提是,先填饱肚子。他从地里回来,饿了一天肚子,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他出门找吃的,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说请他吃饭,将他灌醉,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夜半有人爬床!闵希出生世家大族。家族为了勾攀权贵,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一夜过后,家族涌来捉奸。掀开被子一看,床上的人并非权贵,而是个穷书生。穷书生只说娶不起。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指着鼻子骂。伤心之下,他跳湖里,大家都在互相指责。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三日后,我来迎娶你。他含着泪,努力点头。家族的人都嘲讽他。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夫君宠他事事顺他,生活幸福又舒心。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阮或是当朝皇太子,他重生而来的,上一辈子没能称帝,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他发动政变,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将他捉拿下牢。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受有一点点圣母心,不是很多,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得罪他也会报复的。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他站在顶峰,后面没有家族,就他一个人。他像规尺一样,很适合做高官。推一下预收,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自小没了爹娘,被一个老妇人养大,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大家都叫他狗蛋儿,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他家境贫寒,穷困潦倒,只有一间破草屋。人又瘦又黑,长相普通,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找不到如意郎君。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浑身是伤鲜血淋漓,夜里大冷,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身子都被摸了去。男人伤了脸,大家都说他们两丑,刚好一对。他也觉得,但他害羞,不敢说。一开始他鼓起勇气,□□男人,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他自己先红了脸,惊慌失措。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竟是个俊朗的男子。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更不可能看上他。他也觉得,再也不敢靠近男人。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却被越压越紧,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低声道还躲不躲?片缕未着,无处遁形。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男人对他很好,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使后来位高权重,也没有负他,将他宠上天。攻一开始失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不叫狗蛋儿了。攻可能科举,考到京城,哦嗐,我是皇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