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其有幸与他们共闯一场传奇,再完美收场。 从国小开始对创作產生兴趣,但当时除了一则奇幻极短篇,没有完成过任何一本小说,一路断断续续的创作直至今日方完成我的处女作。 这个故事有好多前身,改了又改,不管主题情节都被我大幅度修改过,从原本设定的错过来到不放弃,再到不计一切追随,但是始终没有被我放弃,因为向辰弦和雪允必,我告诉自己绝对不能弃坑。 一直幻想着有一天能写下「全文完」这三个字,以前绝对不会想到有天我能写完十万字并写下这三字,但我真的办到了。 这本书拥有我所有的第一次,第一次一万字,第一次两万字,第一次五万字,再到第一次七万、八万、九万、最后十万字。 它陪我走过这个暑假,还记得暑假开始时连两万字都不到,居然现...
梁清清生得肤白貌美,细腰腿长,一觉醒来,却穿进了一本狗血年代文里,就她那细胳膊细腿的在穷苦乡下活不过三天。穿粗布,吃野菜,一年到头连点儿荤腥都尝不到,大小姐哪儿吃过这样的苦。生来就是摆烂命的梁清清,决定找条粗大腿抱着。那个从城里来的男人就很不错,身强体壮,宽肩窄腰,长得还好看,只是为什么没人告诉她,他怎么这么野,常按着她狠狠亲到哭。乖乖,再坚持一下~天快亮了,天快亮了啊!!!呜呜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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