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作者:九十夏更新时间:2025-09-04 17:57:07
【最后三个番外施工ing!日更至完结~】【下本开娱乐圈文《意识觉醒后,炮灰成了万人迷影帝[娱乐圈]》,苏爽甜文,文案放在了最后!感兴趣的话求收藏qaq】***本文文案***【团宠+萌宠+阴暗比攻读作死对头写作暗恋】i猪人集合!如果你是猪塑控i猪人喜欢小猪就都来吸猪猪叭3小太阳受x阴暗爬行攻纯爱战士x纯恨战士*攻暗恋(且可能有点神经)【1】临江一中有一对公认的死对头:林怀竹和盛明光。林怀竹出身高贵,家里有钱,从小就在充满爱的家庭里长大,无条件照亮他身边的所有人。盛明光出身贫寒,家里没钱,从小就被爹妈抛弃,就算他成绩好长得帅,但是手段狠脾气差,人不好惹。有人采访这对死对头。林怀竹:“盛明光?是谁呀?”众人:……?同学a:嚯,果然是死对头,连对方的名字都不愿意提及。同学b:果然,藐视是最好的鄙视。同学c:主席,你这招真高明,绝对把盛明光气得够呛(竖拇指盛明光:“林怀竹?很讨厌。”众人:看吧!果然是死对头。【2】就是这么一对死对头,新学期开学,成了同桌。林怀竹的微信头像是一只小猪。盛明光路过:“我最讨厌猪。”结果当天晚上,林怀竹醒来,竟然发现自己穿成了一只……宠物猪!不对,他怎么就变成小香猪了?!就在他惊慌之余,突然听到一阵温柔的呼唤。“小猪,我回来了。”林怀竹:……?等等,这个人怎么是盛明光?!盛明光离自己越来越近了,林怀竹感受到一只大手温柔的抚摸着自己的脊背,接着自己就被托了起来,和那双总是阴沉的眸子对视。只是此刻,那双阴鸷的眼睛里满是浓浓的占有欲。“小猪,今天你爸爸好漂亮。”“他还是那么漂亮,那么耀眼,那么万丈瞩目。”林怀竹:o_o?他怎么有不妙的预感……下一秒,只听盛明光喃喃。“我真的好喜欢林怀竹。”“有什么办法,能让林怀竹永远只看着我一个人呢?”林怀竹听得冷汗涔涔。qaq救命,有变态……——【3】盛明光有一只心爱的宠物猪。可是小猪得了怪病,每天都病怏怏的。突然,有一天。小猪重振了精神,他还没来得及高兴,就发现这只小猪怪怪的。喜欢吃人类的食物,尤其是辣的;喜欢喝奶茶,还必须要一点x的四季奶青;喜欢红色,还哼哧着要自己给他织红色的围巾;喜欢……全都是林怀竹喜欢的。他脑海里浮现出一个大胆的猜测,愉悦又危险地眯起了眼睛。【阅读指南】1.受有轻微万人迷倾向,团宠不虐he!目标是轻松萌萌小甜文(握拳2.作者恋猪癖晚期没救了,已经沉浸在自己的艺术中别管了(喂…******预收求收藏qaq!存稿中,下半年开写qaq!******点进专栏可看!《意识觉醒后,炮灰成了万人迷影帝[娱乐圈]》本文又名:《成名之道》连载期间沿用现在的文名(或者现在的文名的各种变形),完结后会换成《成名之道》。娱乐圈文,主受(既成)。又争又抢、内核强大、高配得感、天生爽文主角美貌受和他老攻事业线感情线六四分,攻受锁很死【文案不断完善中,在正式开文之前文案可能会做小小的细微变动,但是主要内容和走向不会变嘟】【1】当冰凉的水再次没入自己的鼻腔时,既成觉醒了自我意识。原来他是一本狗血虐心都市文里的炮灰,存在的价值只是为了彰显主角之间的狗血爱情。所以,本该属于他的角色才突然变成了主角受的,就为了彰显主角攻的深情;所以,本该属于他的灯光和镜头只会落到主角受身上,就为了彰显舔狗们的爱情。连他的名字都被作者取得潦草:“既成”。觉醒了自我意识后的既成表示:主角受你们去争吧,但是影帝这个称号我要了。十八年苦读、科班出身,就为了站在聚光灯下,凭什么要成为主角彰显爱情的一环?既成:既然他们有,为什么我不能有?【2】既成开始走入大家的视野。面对称赞,既成荣辱不惊:谢谢大家,我会继续努力。面对恶意谩骂,别人一哭二闹三上吊;既成勾唇一笑:多来点,我不介意。掌声?嘘声?夸赞?谩骂?赞誉?是非?既成:我都要。他活得强大又自我,所有人讨厌他,但是又会爱上他。【3】剧情线在既成觉醒后,发生了悄然偏转。原本是炮灰的既成以一个又一个角色走进了观众的视野,而越来越多的人也开始为他倾心。原书主角受:是个清秀可怜小白花人前对着既成一口一个“哥哥”好不做作、楚楚可怜转个身却直接把既成的对家踩在脚底:你们也配和他相提并论?原书主角攻:市面上最常见的霸总,又渣又苏原书舔狗1号:是个没有脑子的舔狗富二代,空有音乐才能却行事乖张原书舔狗2号:天才导演,待人待事严苛,高岭之花难以接近。但面对即成,却是红着脸跟在身后。“你是我唯一的缪斯。”一天,他们在既成家楼下相聚。“你是来干嘛的?”“我是来告白的。”“好巧,我们也是。”几人互相看不顺眼,开始大打出手。正巧既成下楼路过:“?”既成:哦,这几个人又开始为了主角受扯头花上演狗血虐心的剧本了,他理解。【4】(和正攻的场合)既成在街角的咖啡店邂逅了他。“人间种种,浮光掠影。”既成听见他说。没有搭话,既成只是喝了一口自己手上的咖啡。对方却突然凑近,“只是——大差不差,都很无聊。”既成顿住,抬眸,对上了一双兴趣盎然的眼睛。【5】从无名无籍到荣誉之巅,既成走出了自己的成名之道。成名之道,____。【阅读指南】1.苏苏苏爽爽爽甜甜甜,整本书以主角【既成】的成长为主,主角万人迷倾向注意,对他有箭头的人很多,但主角只给正攻发箭头,1v1。正攻已定,不是原书主角和舔狗中的任意一个。2.主角是个人格魅力非常强烈的人,配得感超强3.修罗场有,雄竞大舞台有。4.没有任何原型,否则原型塌房。5.有剧中剧。 穿成阴暗比死对头的宝贝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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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了大洋彼岸他哥的电话。 林家大少爷在电话里很是严肃,勒令他不准出门,在家好好养伤,反正按照林怀竹的成绩,上不上学对他的成绩都影响不大了。 所以这几天,林怀竹甚至没去学校。 好不容易捱到腿伤差不多好了,林怀竹兴高采烈地准备出门,这几天在家里都要待成蘑菇了! 就在他打算跟管家林叔说出门打算时,一阵熟悉的困意又涌了上来。 林怀竹:“……” 行,这是又要变成盛明光的小猪了。 …… 这天周末下午临近傍晚,盛明光完成了作业,拿起了手机。 他本意是查看自己好久没有登录的微博,但是在这之前,他先打开了另一个app。 一打开,里面罗列了有十张左右新鲜出炉的q版二次元小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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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柔弱古典美人VS狠辣铁腕权臣侯府嫡女沈沅生得芙蓉面,凝脂肌,是扬州府的第一美人。她与康平伯陆谌定下婚约后,便做了个梦。梦中她被夫君冷落,只因陆谌娶她的缘由是她同她庶妹容貌肖似,待失踪的庶妹归来后,沈沅很快便凄惨离世。而陆谌的五叔权倾朝野,铁腕狠辣的当朝首辅,兼镇国公陆之昀。每月却会独自来她坟前,静默陪伴。彼时沈沅已故多年。却没成想,陆之昀一直未娶,最后亲登侯府,娶了她的灵牌。重生后,沈沅不愿重蹈覆辙,便将目标瞄准了这位冷肃权臣。韶园宴上,年过而立的男人成熟英俊,身着绯袍公服,佩革带梁冠,气度镇重威严。待他即从她身旁而过时,沈沅故意将手中软帕落地,想借此靠近试探。陆之昀不近女色,平生最厌恶脂粉味,众人都在静看沈沅的笑话。谁料,一贯冷心冷面的首辅竟帮沈沅拾起了帕子。男人神情淡漠,只低声道拿好。无人知晓,他惦念了这个美人整整两世。大腿随便给她抱他亲自为美丽又脆弱的蝴蝶编织了安全的网,静等着她落入他的圈套。小剧场1某日陆谌被街边牌坊砸了头,故而他忆起前世往事。沈沅死后,陆谌心肝如被摧折,方知真正所爱到底是谁。故而陆谌登临侯府,觉她退婚后难以出嫁,他放下面子再来求娶,性情柔顺的沈沅定会应下。这时,侯府外又停了数量装着聘礼的车马,气度凛然的首辅大人也迈进了朱红大门。陆谌此时还不知晓,他即将就要唤前世之妻一声婶母。小剧场2国公府的下人皆知,夫人沈沅最畏雷雨。每逢下雨,会犯心疾,而最是沉稳淡定的首辅大人便会紧张。见一变了天,就往府里奔。一贯仪容峻整的权臣,官服被雨浸湿都不顾,赶忙将柔弱捧心的妻子搂护在怀。陆之昀与美人额抵着额,低声安抚她情绪不哭了沅儿,我回来了。亦知,只有他,才是能救她的那味药。(1)前世今生都是1V1SC,今世女主先婚后爱,男主暗恋成真破镜重圆。(2)男主出场32,女主19,年龄差13岁,甜宠文,苏文。(3)男主开场即满级大佬,偏执疯批不是好人,但是个宠妻狂魔。(4)渣男二焚化炉级别追妻火葬场,直接扬了。PS第一章作话附排雷...
周三入v,倒v从25章开始,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老爹死后,继母爬他床不成,反过来污蔑他,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只给他两块破地。有朝一日,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但前提是,先填饱肚子。他从地里回来,饿了一天肚子,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他出门找吃的,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说请他吃饭,将他灌醉,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夜半有人爬床!闵希出生世家大族。家族为了勾攀权贵,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一夜过后,家族涌来捉奸。掀开被子一看,床上的人并非权贵,而是个穷书生。穷书生只说娶不起。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指着鼻子骂。伤心之下,他跳湖里,大家都在互相指责。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三日后,我来迎娶你。他含着泪,努力点头。家族的人都嘲讽他。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夫君宠他事事顺他,生活幸福又舒心。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阮或是当朝皇太子,他重生而来的,上一辈子没能称帝,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他发动政变,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将他捉拿下牢。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受有一点点圣母心,不是很多,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得罪他也会报复的。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他站在顶峰,后面没有家族,就他一个人。他像规尺一样,很适合做高官。推一下预收,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自小没了爹娘,被一个老妇人养大,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大家都叫他狗蛋儿,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他家境贫寒,穷困潦倒,只有一间破草屋。人又瘦又黑,长相普通,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找不到如意郎君。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浑身是伤鲜血淋漓,夜里大冷,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身子都被摸了去。男人伤了脸,大家都说他们两丑,刚好一对。他也觉得,但他害羞,不敢说。一开始他鼓起勇气,□□男人,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他自己先红了脸,惊慌失措。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竟是个俊朗的男子。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更不可能看上他。他也觉得,再也不敢靠近男人。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却被越压越紧,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低声道还躲不躲?片缕未着,无处遁形。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男人对他很好,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使后来位高权重,也没有负他,将他宠上天。攻一开始失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不叫狗蛋儿了。攻可能科举,考到京城,哦嗐,我是皇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