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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记得刚升上国中时,我交到了一个不错的朋友,言彣羽。
而且他还有一个青梅竹马——纪妍冉。
重点是,纪妍冉她真的不是普通的正,是超级无敌霹靂正。
像言彣羽这么帅的人配上纪妍冉,任谁来看都会觉得是很适合的一对。
可惜他们并没有在一起。
然而虽然纪妍冉时常来我们班找言彣羽,我却从来没有跟她说过话,言彣羽也没有把我介绍给她。
直到那天体育课,纪妍冉他们班体育课刚好调课,又刚好跟我们班是同一节。
那时我正在跑步,跑到一半突然有个死小子没长眼撞到我,我就那么的不小心往前跌了下去。
靠,痛死了!
正当我吃痛的想站起身,突然上头传来了个既熟悉又美的声音:「同学你还好吗?有没有怎样?」
难道是……
我抬起头来,迟疑的看向对方,果然是纪妍冉!
我从来没想过有天我会跟纪妍冉搭上话,可是怎么偏偏是选在这么糗的时候……
都怪刚才那个死小子,没长眼啊他!
看她一脸担心,我摆摆手:「没、没事啦。
」
「可是你的脚在流血,真的没事吗?」她关心的问。
闻言,我往下看,果真看到血从我的膝盖流了下来:「咦?」
靠,怪不得这么痛!
只见她从口袋里掏出一个淡粉色的手帕递给我:「这个手帕给你止血吧。
」
我怔了怔,接过手帕,上头有着她的温度:「谢、谢谢。
」
「不客气啦。
」她甜甜一笑。
她的笑容真的很美。
那一刻,我被她的笑容、她的关心吸引了。
那天过后,我就深深的喜欢上纪妍冉。
即使到了国二、到了国三,我依旧只喜欢她。
我问了言彣羽他对纪妍冉有没有感情,他说就只是普通的青梅竹马。
开心的我又问了纪妍冉有没有喜欢的人?还是也没有男朋友?他回答没有。
这让我更开心了。
但我却不敢主动和纪妍冉说话,那天的手帕我也找不到机会还给她,甚至是她似乎没有想要拿回手帕的意思。
也许她忘了……
所以我决定跟着纪妍冉,高中考了她所想要的学校。
梦幻高中。
这所学校并不是普通人能进的,成绩一定要好到一个你会认为他是学霸中的学霸。
而言彣羽和纪妍冉就是。
总之,成绩非常不理想,都吊车尾的我,在最后一年努力了用功唸书。
果然,皇天不负苦心人,终于让我低空飞过,考进了梦幻高中。
看到分班表上我和纪妍冉的名字都在同一个班,我真的是高兴到想把分班表带回家,给它框起来!
然而就如我当时所想的一样,纪妍冉果然不记得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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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三入v,倒v从25章开始,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老爹死后,继母爬他床不成,反过来污蔑他,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只给他两块破地。有朝一日,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但前提是,先填饱肚子。他从地里回来,饿了一天肚子,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他出门找吃的,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说请他吃饭,将他灌醉,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夜半有人爬床!闵希出生世家大族。家族为了勾攀权贵,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一夜过后,家族涌来捉奸。掀开被子一看,床上的人并非权贵,而是个穷书生。穷书生只说娶不起。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指着鼻子骂。伤心之下,他跳湖里,大家都在互相指责。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三日后,我来迎娶你。他含着泪,努力点头。家族的人都嘲讽他。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夫君宠他事事顺他,生活幸福又舒心。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阮或是当朝皇太子,他重生而来的,上一辈子没能称帝,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他发动政变,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将他捉拿下牢。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受有一点点圣母心,不是很多,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得罪他也会报复的。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他站在顶峰,后面没有家族,就他一个人。他像规尺一样,很适合做高官。推一下预收,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自小没了爹娘,被一个老妇人养大,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大家都叫他狗蛋儿,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他家境贫寒,穷困潦倒,只有一间破草屋。人又瘦又黑,长相普通,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找不到如意郎君。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浑身是伤鲜血淋漓,夜里大冷,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身子都被摸了去。男人伤了脸,大家都说他们两丑,刚好一对。他也觉得,但他害羞,不敢说。一开始他鼓起勇气,□□男人,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他自己先红了脸,惊慌失措。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竟是个俊朗的男子。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更不可能看上他。他也觉得,再也不敢靠近男人。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却被越压越紧,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低声道还躲不躲?片缕未着,无处遁形。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男人对他很好,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使后来位高权重,也没有负他,将他宠上天。攻一开始失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不叫狗蛋儿了。攻可能科举,考到京城,哦嗐,我是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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