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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
他被松开领子后,朝着盛迟挥了挥爪子,“喵?”
顾之景一双漂亮的桃花眼往上抬,清澈剔透,带着水光,声音温软,这么一喵还真有点小猫咪的意思。
盛迟觉得自己心脏忽然被不轻不重地抓了一下,足足僵了一秒才道:“少来。”
顾之景知道盛迟不是真生气,所以干脆正大光明地卖了个萌,欣赏了一下盛迟的凝噎后,又好整以暇地去撸他的猫了。
而盛迟则继续蹲下来,自动避让了给猫梳理毛发的工作,开始准备猫粮。
盛迟其实也不是怕猫。
他只是觉得自己天生和这种毛绒绒的小动物八字不合,总觉得下一秒看似温顺的小东西就会扑过来反咬他一口。
就和顾之景一样。
上一秒乖巧可爱又粘人,下一秒不知道会露出怎么样的叛逆性子。
他放了两把猫粮,正准备录完节目就撤,忽然听到顾之景道:“兄弟们,你说我们抱一只回去怎么样养?”
盛迟:“……”
他手一抖,差点把猫粮盆打翻了。
江余却马上跟票:“我可以!”
许临源也笑道:“只要你愿意铲屎的话,我当然没意见。”
“我有意见。”
盛迟马上说,“我们没有这个时间和精力。”
江余不以为然:“清醒一点队长,我们都闲得天天在训练室抠脚了好吗。”
盛迟面无表情:“那身为lor4队长,我有权利拒——”
“它会很乖的。”
顾之景抱着那只他一见钟情的棕白猫,一人一猫都眼巴巴地看着盛迟。
他想了想又小声道,“我也会很乖的。”
盛迟不说话了。
那种很轻的、在心尖上被抓了一下的酥麻感觉又来了。
他沉默片刻,松了口,“你确定,能照顾好?”
顾之景顿时看到了希望,马上补充道,“我家……我以前养过,所以大概还算有经验。”
盛迟还没最终点头,顾之景却立刻弯眼一笑,道:“谢谢迟哥,迟哥真好,那我现在就给斐哥打电话!”
盛迟:“……”
他还没同意呢。
但他看着顾之景兴致盎然的样子,最终也没好意思说出拒绝。
电话那头,斐越当然也没什么意见。
猫是养他们自己宿舍内的,不负责他管。
且他仔细一想,以后录团综增加一只猫出镜说不定还能更加节省录制成本,比如下一期不用外出,可以直接拍lor4铲屎计划。
简直一举两得。
挂了电话,顾之景马上去办理领养手续。
留下盛迟在原地僵硬,努力接受自己即将和一只猫共处一室的现实。
—
在lor4幸幸福福录团综撸猫的时候,斐越却忙得连轴转,到处给lor4谈新的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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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三入v,倒v从25章开始,追连载的宝可以先看完。傅言深原本家庭富裕,老爹死后,继母爬他床不成,反过来污蔑他,霸占了家里所有的财产还将他扫地出门,只给他两块破地。有朝一日,他会夺回属于他的一切,但前提是,先填饱肚子。他从地里回来,饿了一天肚子,家里破烂也没点吃的,还有债主三天两头光顾打砸。他出门找吃的,原本想到码头扛包赚钱。一个贵公子忽然找来,说请他吃饭,将他灌醉,还扶他到自己的房里睡。傅言深做梦也想不到,夜半有人爬床!闵希出生世家大族。家族为了勾攀权贵,用奸计将他送上权贵的床。一夜过后,家族涌来捉奸。掀开被子一看,床上的人并非权贵,而是个穷书生。穷书生只说娶不起。漂亮的闵希被整个家庭抛弃,指着鼻子骂。伤心之下,他跳湖里,大家都在互相指责。只有穷书生跳进水里将他捞上来,抱着他说如果你不嫌弃,三日后,我来迎娶你。他含着泪,努力点头。家族的人都嘲讽他。但是他嫁过去后没受半点罪,夫君宠他事事顺他,生活幸福又舒心。唯一就是有点下不来床。阮或是当朝皇太子,他重生而来的,上一辈子没能称帝,而被一个叫做傅言深的狗官死死拿捏。他发动政变,最后被傅言深先一步发现,将他捉拿下牢。 如今他重生回来就是想要改变命运! 第一步就是让傅言深先娶个妻。腹黑书生攻vs圣母娇羞武术高手受。受有一点点圣母心,不是很多,他会施舍但是不会自己不吃也要施舍,得罪他也会报复的。只是担心有人雷受喜欢救助穷人,所以写他的设定是圣母这样。有小可爱看第一章觉得攻懦弱,但他是一个冷心冷肺的人,怎么可能求助他人呢?如果是他自己一个人,他不会让自己欠任何人人情。他站在顶峰,后面没有家族,就他一个人。他像规尺一样,很适合做高官。推一下预收,求收藏山村小夫郎有个野男人哈哈,存稿1w啦狗蛋儿住在深山野岭,自小没了爹娘,被一个老妇人养大,没有人给他正经取名字,大家都叫他狗蛋儿,原本该是个娇弱的哥儿,却取了个男人的名字。他家境贫寒,穷困潦倒,只有一间破草屋。人又瘦又黑,长相普通,到了二十岁都还没有嫁出去,已经是个大龄没人要的哥儿了,天天围在他身边转的都是些老光棍,大家都说他嫁不出去,找不到如意郎君。后来他在深山里救了个男人,浑身是伤鲜血淋漓,夜里大冷,他抱着男人过了一天又一天,身子都被摸了去。男人伤了脸,大家都说他们两丑,刚好一对。他也觉得,但他害羞,不敢说。一开始他鼓起勇气,□□男人,抬水时不小心露个酥肩,下水捕鱼时小脚丫碰到男人大脚。男人静静地看着他笨拙的撩不说话。他自己先红了脸,惊慌失措。结果男人脸上的伤好了,竟是个俊朗的男子。大家都说这么俊的男人不可能久在小山村,更不可能看上他。他也觉得,再也不敢靠近男人。他每每离男人远远的,却被越压越紧,到了推不开的负距离。男人看着面红耳赤娇喘不已的他,低声道还躲不躲?片缕未着,无处遁形。男人果然不可能久在小山村,驾着马车一路小镇县城到京城,马车里还有大肚的他。男人对他很好,说遇到他就是自己这辈子最大的幸运,还给他取了一个很好的名字,许他一生一世一双人,即使后来位高权重,也没有负他,将他宠上天。攻一开始失忆,不出意外的话,应该是救到了皇子的狗血梗。后来攻给受改名字了,不叫狗蛋儿了。攻可能科举,考到京城,哦嗐,我是皇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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